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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一八二团幼儿园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报告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一八二团幼儿园 时间:2020-11-02 11:19:36 浏览:

根据《预算法》及《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的通知》(兵财库〔2019〕34号)有关规定,现将一八二团幼儿园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八二团幼儿园是实施保育与教育,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劳褚方面发展、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部门,主要职责是:

1. 对3-6岁幼儿实施保育、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并为团场及周边幼儿提供保教服务。

2. 开展教研活动,进行教育改革,推广新的幼儿教育训练方案、教材等科研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开展多项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 1个.

单位编制4人,实有8人,其中:在职 8人,离休0人,退休1人。

二、 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237.66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60 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其中:年初结转结余 37.71万元;本年收入19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9.95 万元。

(二)2019年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额为214.03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5.68 万元,增长7.91 %,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 按功能分类划分:教育支出 189.3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67 万元。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16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55万元;项目支出 51.07万元。

3.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4.67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50.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8.55万元。

三、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 237.66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60万元,增长了0.68%,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具体情况如下:

1. 年初结转结余3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1万元;

2. 本年收入199.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9.95万元。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14.03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5.68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具体情况如下:

1. 按功能分类划分:教育支出18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66 万元。

2. 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 162.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57.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5.55万元;项目支出 51.07万元。

3. 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44.6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50.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18.56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0。

五、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0。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9.86万元,其中:货物类9.8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 9.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100 %。

七、 国有资产情况

2019年末国有资产金额为516.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16.20万元。

八、 绩效评价结果

一、 2019年,182团幼儿园认真配合做好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 存在问题

1. 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单位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 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 改进建议

1. 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2.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九、 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费用。

2.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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