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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兵团团场治理的维度探究

发布时间:2020-12-18 16:26:0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巴区检察院任俊生    浏览:

兵团团场是兵团模式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兵团党政军企合一体制的载体,故团场治理成效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兵团维稳戍边事业的成败。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既承担着法治职责,也承担着政治职责和社会责任,故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明确检察机关参与团场治理的维度,即检察机关如何展开检察职权,确保参与团场治理的过程中既不出位、也不缺位,为提高团场治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深化维稳戍边事业贡献力量。

一、检察机关在团场治理中的职权开展的现状

现以作者所在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检察院为例。该院是兵团检察系统最小的一个基层检察院,全院编制9人,实有人员9人,管辖第十师181、182、184、185、186团五个农牧团场和第十师煤矿,辖区四个团场在200公里之外,两个团场属于边境团场。

(一)突出首要环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始终坚持把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近三年来,该院办理各类逮捕、起诉刑事案件102件157人,其中涉黑恶案件2件25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职务犯罪侦查局已于2017年底转隶至第十师监察委),挽回经济损失797.56万元。

(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团场公平正义。围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开展多形式、深层次、全方位的工作监督。一是加强诉讼监督。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起案件均严审细查。近几年起诉准确率达100%。二是加强立案监督。定期深入辖区团场派出所开展刑事立案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侦查监督。通过阅卷和讯问嫌疑人以及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等方式,做实侦查监督。四是加强审判监督。依法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确保庭审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并依法对法院的裁判文书及时进行审查。五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开展辖区团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查阅台账、约谈社区矫正人员等多形式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三)建立信访机制,化解团场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控告、申诉、举报的窗口作用,推行执法关口前移,主动发现和解决团场职工身边的涉检涉法问题,注重引导其在法治轨道内表达诉求、解决纠纷;以派驻团场检察室为平台,延伸检察职能触角,主动处理团场职工因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开通微信公众号、举报电话等信访渠道,让团场职工切实体验到检察机关执法为民带来的实惠和便利。近三年,该院受理来信来访近70余件。

(四)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团场公益权益。充分发挥“公共利益代表人”职责,针对兵团国有化程度高、生态环境脆弱的特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深入辖区团场实地走访调研,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状态,督促、配合行政机关追收国有资产。近年来,积极开展农田残膜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及“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件,督促、配合行政机关追收国有资产67.3万元。

(五)创新未检工作,做好团场青少年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与辖区中学建立“青少年维权帮教共建基地”,派员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 组织法制讲座、模拟法庭、反校园暴力讲座等活动,积极推动建立师市青少年法律服务站,与十师检察机关另两个院联合成立“未你而来”未检工作团队,联合开展未检宣传活动。

(六)重视法制宣传,引导职工遵纪守法。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律监督工作中,以案释法,将犯罪嫌疑人作为反面教材为发案单位的干部群众上法制课;利用法庭辩论和发表公诉词的机会揭露犯罪,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案例组织本院人员自编、自拍、自演拍摄《一张撕毁的借条》《爸爸去哪儿了》《妈妈,对不起》《检爱无言》等微电影并在师团电视台、学校播放;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联系师市电视台开办反腐倡廉法制访谈节目、建成师市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确保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团场校园、街道、田间地头等场所,使团场职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七)重视群众工作,推动团场和谐稳定。承担师市党委分配的辖区团场维稳督查任务,撰写的下沉基层专题报告得到兵团政委批示及推广;扎实开展“阳光下的石榴籽”等联谊活动、“凝心聚力,情暖南疆”等捐赠活动及兵地文化交流等活动,开展系列民族团结活动并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称号

二、团场治理中检察职权开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力不足导致参与团场治理相关工作不扎实。该院管辖区域“点多、线长、面广”特征突出,而全院人员仅9人,除履行检察职能之外,亦承担着“访惠聚”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结对认亲、维稳值班备勤等各项任务,故对参与团场治理的规定动作,均为相关部门人员前往团场开展其他工作时联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个别检察人员业务素能不高导致相关工作开展不到位。在兵团基层检察院,存在审查案件质量不精、效率不高,业务不精碰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底气不足、难以应对等情况;办理暴恐危安和宗教极端犯罪的专家能手匮乏;部分检察人员对法律政策掌握不准,还存在不善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到位等现象;特别是南疆基层检察院,存在维吾尔语、哈萨克语等双语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

(三)信息技术投入不足导致信息化发挥不充分。当前,兵团检察机关13个分院、29个基层检察院,仅1个分院成立技术处,其他分院及垦区院均没有技术部门,且技术人员均身兼数职,并存在招录难、易流失等问题,如部分考过法考的技术人员已转入检察官序列或选择辞职。辖区仅有的两个派驻团场检察室和一个团场青少年维权帮教共建基地均未实现网络互联互通,无法实现相关工作信息化。

三、如何加强检察机关在团场治理中职能作用的几点思考

(一)首要是解决人力、财力问题。人才是发展之源,且行使检察权需要财力的保障。兵团各级检察机关应积极向当地相关部门争取向人才引进、培养、任用、待遇以及经费保障等方面倾斜的政策扶持,同时兵团检察院应积极推进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确保检察经费根本性保障。

(二)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针对管辖区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征,发挥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科技作用,向科技要检力,提升工作质效。一是把智慧检务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建立检民网络互动、远程视频接访、远程检调对接、远程电子检察室等网络应用系统,加快建设网上检察院。二是积极推进服务管理网络化,推进12309平台功能转型升级,形成融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监督评议等一体的智能化检察服务公共平台,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三是强化信息化人才的留住、引进及培训工作。信息化人才留得住素能高,才能保证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

(三)增强检察人员业务素能。围绕检察队伍“四化”建设要求,着眼培养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本领高强、能打硬仗的检察队伍,夯实新时代兵团检察工作发展的根基。一是强化抓党建促业务理念。一方面强化政治教育引领,夯实忠诚于党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制定院职能绩效考核办法。年初制定部门和个人全年职责清单,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年、季、月,形成季度考核定等,并全院公示,通过考核除慵散、增勤能,实现党建与业务无缝对接。二是加强检察业务培训。组织“学、训、赛、考”活动,建立岗位练兵常态化机制和“检察人才库”机制,促进全体检察人员在学中练、练中学,提升业务素能,同时注重基层一线及困难艰苦地区检察人才培养,因地制宜,培养双语等专项人才。

(四)深入推进派驻团场检察室建设。依托派驻团场检察室,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畅通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畅通团场职工群众的法律诉求绿色通道;结合“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等群众活动,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解决民生“口袋”问题,创新做好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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