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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民政局组织机构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25 20:03:3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民政局    浏览:

一、 基本情况:

2019年,十师北屯市民政局行政编制6人,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北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科级事业编制,编制3人)、北屯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科级事业编制,编制3人)、北屯市殡葬管理所(科级事业编制,编制3人)。民政工作覆盖8个团场和市域3个街道办事处筹建办。

二、 民政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兵团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第十师北屯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拟订师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承担师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登记管理、监督责任。知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 执行兵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师市社会救助体系,指导有意愿的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供养。执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拟订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政策,指导师市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

4. 拟订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规划、政策,加强和完善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5.贯彻执行兵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行政区划调整、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地名管理。

6.负责指导婚姻登记工作。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残疾人福利和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发展,指导民政职责范围内的精神卫生工作。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保护政策,健全师市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登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

11.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监管慈善行为。负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12.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办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5.与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师市民政局服务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三、 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一)北屯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1. 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进行临时接收、管理和教育,提供临时性社会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2. 负责对于不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耐心说明原因,并出具不予救助书面意见。

3. 及时有效地处理救助工作中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

4. 完成师市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北屯市婚姻登记处

1. 依据婚姻法律法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2. 负责补办结婚登记;

3. 负责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4. 负责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5. 负责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和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管理和移交工作;

6. 负责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7. 婚姻登记管理(涉外婚姻登记除外)。

(三)北屯市殡葬管理所

1. 贯彻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师市殡葬改革;

2. 负责对所属殡葬单位的业务建设和殡仪服务的培训、管理和指导;

3. 丧葬用品市场管理;

4. 迁坟登报审批;

5. 接、运尸体审批;

6. 查处私埋毛葬等违法事件;

7. 权限内建设公墓的审批,仅承接公益性公墓的审批;

8. 对擅自兴建公墓的处罚;

9. 对公益性公墓的年检;

10. 权限内殡葬管理。

四、 职责分工

蔡震(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贾建新(副局长):分管社会救助;区划地名;社会事务;民政项目工作;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福利彩票、慈善事业;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工作。

彭 波: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保密工作;协助处理办公室业务工作;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王 彧:负责局办公室业务工作;保密工作;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阎娇娇:负责社会福利工作;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卓洪刚(所长):负责殡葬管理所工作;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钱翠翠(主任):负责婚姻登记处工作;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陈秀英:负责婚姻登记处日常业务工作;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王晨龙(副站长):负责区划地名;养老机构;民政项目;救助站日常业务工作;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张冰冰:负责社会组织;救助站日常业务和财务工作;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陈 勇:负责社会救助(低保、临时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孤儿、老龄津贴、残疾等各项工作;殡葬管理所日常业务和财务工作;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五、 办公地点: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233办公室

办公电话:0906-337009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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