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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26 15:18:52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赵杰    浏览:

一、 方案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9〕69号)精神,改革完善师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师市医疗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 主要任务

充分履行“政”的职能,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 主要目标

方案明确了2020年的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师市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医疗卫生健康行业综合执法监督队伍。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 主要举措

方案明确了监管主体和责任,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行政主导责任、健全综合监督体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行业组织构建加强社会监督。强调加强全过程监管,包括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以及健康产业监管。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包括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及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相关链接:关于征求《第十师北屯市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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