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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1-03-23 16:46:48 浏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精神,让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享受到国家政策,师市自2019年10月起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受理工作,在前期已完成工作的基础上,为保持同地区同政策,兵团和自治区保持一致,现再次告知如下: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并存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的退役士兵,请师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于2021年4月20日前到原安置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原安置单位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清单:

1. 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 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等缴费记录凭证。(外地的缴费记录必须为月明细)。

请广大战友和同乡相互告知,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师北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22日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第十师退役军人事务局:0906-3180550

第十师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906-3181230

天骄街道(幸福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0906-3315526

龙疆街道(阳光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0906-3903227

军垦街道(得仁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0906-3329083

一八一团退役军人服务站:0906-3384103

一八二团退役军人服务站:0906-3734557

一八三团退役军人服务站:0906-3866016

一八四团退役军人服务站:0990-6730369

一八五团退役军人服务站:0906-6882035

一八六团退役军人服务站:0906-6491456

一八七团退役军人服务站:0906-3323106

一八八团退役军人服务站:0906-318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