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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21]7号)
发布时间:2021-04-16 17:06:01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21]7号)
十师告字[2021]7号 2021/4/14
经第十师批准,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第十师181团2021年挂-1号 宗地总面积:17101.28平方米 宗地坐落:181团团部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17101.28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14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
起始价:176.1403万元 加价幅度:8.550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05月05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17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买人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由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4月14日至2021年05月12日到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1年05月05日至2021年05月12日到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05月1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181团2021年挂-1号 号地块:2021年05月05日10时00分至2021年05月14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七)若宗地占用林地、草地,成交后由竞得人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 系 人:周凯、杨勇、王杰周
联系电话:0906-3378944(F)或3360140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银行帐号:30861201040000186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宗地供应信息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宗地状态
电子监管号
合同状态
第十师181团2021年挂-1号 17101.28 工业用地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