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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覃华茂、张志江等养殖圈舍设施农用地项目的公告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1-06-07 17:24:46 浏览:

覃华茂、张志江等养殖圈舍设施农业地建设项目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要求。经十师一八七团批准,现将项目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一八七团三连覃华茂养殖设施农用地项目

项目宗地总用地面地0.4486公顷,均为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暖圈、鸡圈、草圈、凉棚、活动圈 、小畜圈子、其他等0.4404公顷,附属设施:青贮窖、化粪池、饲料间等面积共0.0482公顷。建筑总面积 0.4486公顷。

建设规模:0.4486公顷  宗地坐落:187 团三连

建设用地:0.4486公顷     用途:设施农用地      

使用年限:10年

二、 一八七团二连张志江养殖设施农用地项目

项目宗地总用地面地0.1200公顷,均为未利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凉棚、草圈子、暖圈等0.0105公顷,附属设施:管理房、化粪池等面积共0.1095公顷。建筑总面积 0.1200公顷。

建设规模:0.1200公顷  宗地坐落:187 团二连

未利用地:0.1200公顷       用途:设施农用地      

使用年限:10年

三、 一八七团二连张波养殖设施农用地项目

项目宗地总用地面地总用地面积0.9793公顷,其中:其它农用地0.4785公顷,未利用地0.5008公顷。用于养殖养殖圈舍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暖圈、蔬菜大棚、鸡舍、凉棚、活动圈子等0.8856公顷,附属设施:管理房、化粪池、青贮窖、工具间、草料间等面积共0.0937公顷。建筑总面积0.9793公顷。项目为设施农用地项目,各项用地指标符合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

建设规模:0.9793公顷  宗地坐落:187 团二连

其它农用地:0.4785公顷   未利用地:0.5008公顷

用途:设施农用地         使用年限: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十师北屯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需对以上三宗设施农用地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项目监督单位: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06-3323017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