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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北国春城酒店室内装修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11 10:42:2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发改委 浏览: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7〕52号精神),我委对北屯市北国春城酒店室内装修工程项目进行了初审,该项目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意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企业全称:北屯市北国春城酒店。
2. 企业法人代表:李再春。
3. 项目名称:北屯市北国春城酒店室内装修工程。
4. 建设地点:第十师北屯市。
5.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酒店进行室内装修,总建筑面积5786.05平方米。
6. 投资总额:700万元。
7. 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建设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委将批准该项目建设。
8. 联系电话:0906-3901108
联系地址:第十师北屯市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B211。
第十师北屯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