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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办公室关于废止一件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18:44:5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各团场(镇),师市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依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通知》(新兵办发〔2021〕7号),结合法律、规章制定和修改废止情况,经师市行政常务会2021年第5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1件文件。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凡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废止的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第十师北屯市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师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1件)
1.关于印发《十师北屯市会计人员委派制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师市办发〔2014〕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