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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见行动 走基层排解群众难题

发布时间:2021-06-21 18:41:5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水利局    浏览:

近期,13名原水管单位职工向反映182团党委反映: 一是2018年根据水利体制改革工作安排,原水管单位职工被分流至各农业连队,但未分配身份地,由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原水利管理处)按改革前模式继续聘用。其后,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6月停止为他们缴纳社保,直至2020年4月,团场按要求为其分配职工身份地,2018年、2019年社保均为职工自行承担,因此,要求补偿2018、2019年职工身份地的收入;二是2021年1-3月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在家待岗,至今未收到1-3月工资,要求补发工资。182团党委在接到职工反映的问题后,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师市水利局,共商解决之策。

6月17日,结合当前党史学习各项要求,本着“五联、五问、五到位”原则,师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财务科长等一行人,前往182团解决原水管单位职工关于水利体制改革工作提出的诉求。

当天,水利局一行首先与182团社政科、财务科进行座谈,详细了解13名职工具体情况,测算不同条件下社保缴费基数和总额;同时,梳理水利体制改革中政府购买服务、末级渠系水费等相关政策,做好为职工进行数据分析、政策讲解各项准备工作。

然后,选取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负责人、职工代表等5人进行座谈。182团社政科、财务科讲解原水管职工分流至农业连队后,属于连队职工,社保理应按连队职工缴纳,由职工先行缴纳全额社保,后享受国家减负资金政策,经测算分析社保水平较水利体制改革前大为提高;由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职工们讲解今年水利工程管理正式开始面向社会购买服务,通过公开招投标最终确定了福海县顶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购买服务承接主体,并于今年4月30日,签订了购买服务合同,因此自今年4月起发放购买服务工资,1-3月期间待岗人员不发放工资。在水利工程管理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过程中,水利局不断强调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要优先聘用原水管单位职工,就是为了体现对原水管职工的关心关爱。同时,向职工们宣讲水利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水利体制改革一场刀刃向内,体制内的自我改革,既然是改革就无法照顾所有人的利益,我们水管职工要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勇于自我革命。

通过一系列耐心细致的讲解,5名水管职工对水利体制改革工作有了新认识,纷纷表示愿意同其他水管职工一道理解、支持、拥护改革,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兵团精神,为新形势下水利工作再立新功,以良好的面貌迎接建党100周年。(供稿: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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