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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八七团一连设施大棚、日光温室大棚设施农用地项目的公告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1-07-08 13:13:37 浏览:

一连设施大棚、日光温室大棚设施农业地建设项目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要求。经十师一八七团批准,现将项目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一连设施大棚设施农用地项目

项目宗地总用地面积项目宗地总用地面积81.7089公顷。其中:耕地49.39364公顷,林地0.1634公顷,其他农用地16.6232公顷,未利用土地14.985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设施大棚、水产养殖棚、其它等80.3140公顷,附属设施:大棚看护房、通道等面积共1.3949公顷。用地总面积81.7089公顷。

建设规模:81.7089公顷  宗地坐落:187 团一连

耕地49.39364公顷         林地0.1634公顷

其他农用地:16.6232公顷   未利用土地14.9859公顷

用途:设施农用地         使用年限:10年

二、 一八七团一连日光温室大棚设施农用地项目

项目宗地总用地面积面积2.3586公顷。其中:耕地0.2235公顷,其他农用地2.1351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设施日光温室大棚1.5543公顷,附属设施:通道面积共0.8043公顷。用地总面积2.3586公顷。项目为设施农用地项目,各项用地指标符合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

建设规模:2.3586公顷  宗地坐落:187 团一连

耕地:0.2235公顷公顷   其他农用地:2.1351公顷

用途:设施农用地         使用年限:10年

三、 一八七团一连果蔬基地保鲜附属设施农用地项目

项目宗地总用地面积面积1.3971公顷。其中:耕地0.4064公顷,林地0.0291公顷,其他农用地0.961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看护房、保鲜附属设施,通道、其他等共1.3971公顷项目为设施农用地项目,各项用地指标符合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

建设规模1.3971公顷  宗地坐落:187 团一连

耕地:0.4064公顷公顷   其他农用地:0.9616公顷

林地:0.0291公顷     用途:设施农用地        

使用年限: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第十师北屯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需对以上三宗设施农用地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项目监督单位:一八七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906-332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