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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代理记账机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6 19:49:35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财政局    浏览:

按照《关于下放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管理权限的通知》(兵财会〔2021〕1号)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权限授予第十师财政局。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三条第一款:“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规定,现将行政审批通过的代理记账机构公示如下:

北屯市立信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北屯市同心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北屯市新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北屯市品信财务有限公司

北屯市汇友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北屯市玉诚财税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屯得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北屯得仁财税咨询所

北屯市汇英会计服务部

新疆一勤财税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屯市亿企帮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北屯市万信达财税有限公司

北屯市金手指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第十师财政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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