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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承诺事项】北屯市人社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发布时间:2021-08-30 20:26:5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人社局 浏览:
北屯市 人社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核清单 | ||||||||||||
序号 | 证明名称(不需要再提供) | 证明用途(业务名称) | 设立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政层级 | 事项类型 | 不能实施原因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 层级 | 索要 单位 | 开具单位 | 兵 | 师 | 团 | 备注 | |||||
1 |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条第一款 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三)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社区、民政、公安、医院 | √ | 行政给付 | ||||
2 | 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条第一款 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提供以下资料:(六)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学校 | √ | 行政给付 | ||||
3 | 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证明 | 申领失业稳岗返还补贴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二、基本条件(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 | 行政给付 | ||||
4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1〕10号)一、报考条件(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对《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15〕64号)中规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做进一步说明,内容如下:暂行规定中所称“从业年限”,是指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5 |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用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1〕10号)一、报考条件(二)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料: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6 | 3.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 用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1〕10号)一、报考条件(二)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料: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7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4号)一、报考条件(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8 | 2.职称评聘证明 | 用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4号)一、报考条件(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职称评聘证明;(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职称评聘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9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号) 一、报名条件(一)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10 |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用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号)二、报名条件(二)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需提交以下资料: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11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号)二、报考条件(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12 |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 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号)二、报考条件(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面试科目的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13 | 3.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 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号)二、报考条件(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面试科目的需提交以下资料:(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14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17号)二、报名要求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15 |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用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17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3)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16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做好202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4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17 |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 用于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免二科”需提交以下资料: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18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19 |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 用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交以下资料: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20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21 | 2.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 用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免二科”需提交以下资料: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22 |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用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免二科”需提交以下资料: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资格证书。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23 | 4.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 用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免二科”需提交以下资料: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24 | 1.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15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25 | 2.职称评聘证明 | 用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15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免二科”需提交以下资料: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证明或者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26 |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27 |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28 |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29 |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30 |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31 |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32 | 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33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34 |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用于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兵人考函〔2021〕20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35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兵人考函〔2021〕16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36 | 2.职称评聘证明 | 用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兵人考函〔2021〕16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职称评聘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37 |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用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兵人考函〔2021〕16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38 | 4.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 用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兵团2021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兵人考函〔2021〕16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39 |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用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40 |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用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管理 | 《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二、报名要求 (一)报考条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41 | 1.场地、设施设备权属证明材料 | 用于兵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 | 《关于扩大兵团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9〕153号)、《关于征集兵团范围内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兵人社函〔2020〕46号)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42 | 2.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等专业人员技能水平证明 | 用于兵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备案 | 《关于扩大兵团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9〕153号)、《关于征集兵团范围内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兵人社函〔2020〕46号) | 部门工作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行政许可 | ||||
43 | 人力资源服务备案表 |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 《关于印发<兵团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机构年报公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社发〔2019〕93号)第三章第十五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人力资源服务,应向其所在地所属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按要求填写的《人力资源服务行政备案表》(一式两份);(二)机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 人社局出具空表本人填写 | √ | 行政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