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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21]20号)

发布时间:2021-08-31 12:18:5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批准,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十师煤矿2021年挂-7号    宗地总面积:2640平方米    宗地坐落:十师煤矿一分公司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0.5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   

主要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一般建成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  2640  未评估地区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2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29.832万元    加价幅度:2.64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09月17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17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及时与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抵交出让金,其中成交价款的20%转为定金,并保证在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买人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由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24日到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24日到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9月2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十师煤矿2021年挂-7号 号地块:2021年09月18日10时00分 至 2021年09月27日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1年9月27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规定的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总额,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总额,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七)若宗地占用林地、草地,成交后由竞得人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 系 人:周凯、杨勇、刘建光

联系电话:0906-3378944(F)或3360140或0990-6730019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兵团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861701040003064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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