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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21]21号)

发布时间:2021-08-31 12:24:1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经第十师批准,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第十师181团2021年挂-2号    宗地总面积:2544平方米     宗地坐落:181团1连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小于1    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餐饮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餐饮用地  2544  未评估地区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2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 

起始价:31.5456万元    加价幅度:2.544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09月17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17时00分 


宗地编号: 第十师181团2021年挂-3号    宗地总面积:3333.33平方米    宗地坐落:181团团部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7    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10并且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0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3333.33  未评估地区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3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 

起始价:36.9963万元    加价幅度:1.666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09月17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17时00分 


二、 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买人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由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24日到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08月27日至2021年09月24日到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9月2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181团2021年挂-2号 号地块:2021年09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21年09月27日17时00分;

第十师181团2021年挂-3号 号地块:2021年09月17日10时00分 至 2021年09月27日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1年9月27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规定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总额后,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总额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总额,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七)若宗地占用林地、草地,成交后由竞得人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 系 人:周凯、杨勇、王杰周

联系电话:0906-3378944(F)或3360140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银行帐号:30861201040000186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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