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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2022年度师市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告知书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1-09-18 19:49:17 浏览:

师市广大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十师北屯市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根据《十师北屯市居民医疗补充保险暂行办法》(师办发〔2012〕22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起师市为居民医疗参保人员设置了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由中华保险阿勒泰分公司负责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工作。居民医疗保险与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居民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同时,须参加居民医疗补充保险,对未通过微信、柜台等缴费方式缴纳2022年度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居民由兵团农行实行批量代扣。

一、 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

根据每年9-12月集中缴纳下一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有关规定,要求师市2022年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征收工作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步进行,需在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二、 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渠道

1. 二维码缴费。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或中国农业银行手机APP扫描中华保险公司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二维码进行缴费(二维码及交费流程见附件)。

2. 柜面缴费。参保人员携带社保卡或银行卡到中华保险公司营业大厅或团场支公司柜面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

3. POS机缴费。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或银行卡就近到师直街道办、社区,团场中华保险营业网点使用POS机刷卡交费。

4. 统一代收。在校在园学生在开学报到时,由学校统一代收居民补充医疗保险费。

5. 批量代扣。兵团农行作为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代扣单位,中华保险公司对使用社保卡(农行制发)符合批扣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批扣,参保人员要保证代扣卡中的余额不小于应缴纳补充医疗缴费额。

6. 其他。非农行制发的社保卡,需通过二维码、柜面、POS机等缴费的方式缴纳居民补充医疗保险。

三、 缴费标准及保障范围

(一)个人缴费标准

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成人80元/人/年,学生儿童40元/人/年。

(二)保障范围

1. 当年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住院与门诊大病合计)用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由居民医疗补充保险基金支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

2. 对精神类疾病慢病待遇人员,发生的符合兵团慢病政策的合规医疗费报销自付部分,给予90%报销,一个年度内补充待遇限额为 2000元/人/年。

四、 中华保险营业网点联系方式

序号

营业地点

投保咨询

联系人

序号

营业地点

投保咨询

联系人

理赔咨询

1

北屯市

0906-7617827

刘燕丽

   6

185团

0906-6882664

彭绍平

0906-7617801

联系人:郝菲

2

181团

0906-3384204

邵雪莲

   7

186团

0906-6491114

李冉冉

3

182团

0906-3734043

彭彩玲

   8

187团

0906-3833027

蔡丽花

4

183团

0906-3866643

王川

   9

188团

0906-3379071

王永霞

5

184团

0990-6730039

李贺

  10

煤矿

0990-6730039

李贺


附件:十师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二维码交费流程


第十师北屯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十师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二维码交费流程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由学校代收,无须另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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