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江、于梅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1-11-16 19:51:44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编辑: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浏览:
编号:2021111600022
王俊江、于梅因保管不善,将兵房字十师第N3637号、十师国用(2006)第1800310836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俊江、于梅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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