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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21]23号)

发布时间:2021-12-02 19:07:33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经第十师批准,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第十师北屯市2021年挂-6号    宗地总面积:17124平方米    宗地坐落:北屯市彩玉路以东,林茵街以北 

出让年限:40年    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15   

主要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公用设施用地  9972平方米  未评估地区    

其他商服用地  7152平方米  未评估地区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47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 

起始价:787.044万元    加价幅度:17.124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17时00分 

备注:加油站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内外的公司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6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即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02日至2021年12月29日到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9日到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2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北屯市2021年挂-6号 号地块: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至2021年12月31日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七)若宗地占用林地、草地,成交后由竞得人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 系 人:周凯、杨勇、秦晨

联系电话:0906-3378944(F)或3360140 0906-3905573 0906-3376910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银行帐号:30861701040003064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宗地供应信息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宗地状态 电子监管号 合同状态 

第十师北屯市2021年挂-6号 17124 其他商服用地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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