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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187团创业园区厂房对外出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17:53:4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第十师187团创业园区厂房对外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cz2021-12
第十师一八七团提出对创业园区小微企业厂房对外出租的申请,经十师财政局批准同意,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受托,将对一八七团创业园区小微企业厂房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创业园区小微企业厂房位于187团1连(216国道旁)。1、小微企业厂房1间,面积为1016平方米;2、农副产品收购与加工厂房1间(自编号:7号),面积为180平方米。以上房屋均为钢架结构,水泥地面。另:水电暖需承租方自行安装。
租赁价格:经新疆名大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8月10日(评估基准日)评估,小微企业厂房每间租赁价为35000元/年;农副产品收购与加工厂房租赁价为5000元/年。租金按年支付,采取先付后用方式。起始竞拍价为评估价,通过竞价,报价高者为承租方。同时承租方每间厂房缴纳押金1万元/间,待租赁期到期后,厂房没有人为损坏的情况下,一次性退还。
租赁期限:租期一年,合同一次签订。
缴费期限:自双方签订租赁开发合同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 报名条件:
1. 申请竞价方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缴纳交易保证金10000元(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在备注栏注明报几号房屋。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开户账号:30861201040001929
2. 承租方为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是单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人身份复印件。同时提供银行缴款凭证。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食品经营生产者优先);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4)与我单位没有债权债务的经济纠纷;
(5)具备一定的行业管理经验;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月10日
187团 联系人:张廷晶,联系电话:18167686110
四、 会议方式:每间房屋需报名满足两家或两家以上,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五、 会议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1月10日(10:00—14:00,下午16:30—19:30)。(交易保证金于报名截止前缴纳)
六、 报名地点: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 葛仁亮 周 凯 周磊
联系电话(传真):0906-3378944(F)或3379944 邮编:836099
七、 发布网址: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xjbt.gov.cn
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 ggzy.xjbt.gov.cn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分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