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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发布:教育局 时间:2021-12-24 12:50:47 浏览:

为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21〕55号)、《兵团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兵教研发〔2021〕70号)、《兵团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细则(试行)》(兵教研发〔202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师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面落实,突出重点,务实有效”的原则,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坚持“五育”并举,遵循教育规律,回归素质教育本质,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强化教育管理服务,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构建教育良好生态。到2021年底,“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到2023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求,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 主要任务

(一)落实作业管理细则,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

1. 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师市研培中心要出台作业管理制度,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建立教务处(教研室)、年级组(备课组)、班主任为核心的学科教师团队三级作业统筹协调机制,建立作业公示制度与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师团队中的核心作用,协调作业结构,管控作业总量,做好作业时间管理。

(1)制定教师试做制度。凡是要求学生做的作业,教师须先做一遍,在试做过程中了解作业的难易程度、所需时间、容易出错的地方和适应的学生群体;杜绝随意布置作业行为,避免将各种练习册、复习资料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确保作业难度与课程标准要求一致且数量适当,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建立学生反馈平台。每月调查作业负担情况并进行评价(如召开学生座谈会、调查阅卷),鼓励家长、学生向教育行政部门、校长室、教务处反映教师作业布置有关情况;充分发挥学生主人翁意识,设置班级作业协调委员,按日收集班级作业布置情况及完成情况,促进教师根据学生作业情况及时调整,切实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个性需求。

2. 严格规范作业布置。日常作业布置做到“两控制”,严格落实“三不准”“三禁止”。

(1)一是控制日常每天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得超过60分钟并尽量在课后托管服务时段完成。初中阶段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得超过90分钟,大部分书面作业在校内完成,重难点作业辅导尽量在课后托管服务时段完成。二是控制节假日(含周六、周日)作业量。学生节假日每天书面作业总量不得高于平时作业量。

(2)严格落实“三不准”“三禁止”。即不准留惩罚性作业,禁止把作业作为处罚过失学生的手段;不准留过量作业,禁止布置简单重复性、机械性的作业;不准不批作业,禁止互相用作业去争夺学生的课余时间。

3. 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作为教研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专题活动。针对学生不同情况,作业必须精心设计、精选内容、精确数量,尝试设计“校本作业”,作业难度要符合国家课程标准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作业设计要面向全体学生,鼓励教师根据学情设计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根据各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口头作业、体育锻炼、艺术欣赏、劳动实践等多种类型作业,巩固基础、训练思维,增强作业的趣味性和有效性。落实“五育并举”目标,鼓励以家庭劳动、阅读欣赏、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型作业替代书面作业,避免大量的同质化作业,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地练习,坚决纠正通过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来提高成绩和升学率的功利做法。

4. 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及时批改作业,做到全批全改,不得利用QQ、微信等平台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鼓励实行等级制方式和个性化评语等方式进行作业批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人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有条件的学校,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积极引导学生根据作业批改结果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反思,自主订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及时调整教学进程与教学策略;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5. 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家校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学生作业、睡眠、手机、体质、读物的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通过告家长书、家长会等方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承担孩子在家学习的监管义务,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督促孩子放学回家后认真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培养孩子主动、独立、认真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个别学生经努力仍无法完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课余生活,鼓励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生课余学习生活。

(二)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提高校内托管质量

6. 保证课后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学期起,师市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本着“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原则,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不早于师市正常下班时间,为确有需求的学生继续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条件允许的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2:30。

7. 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全面落实“一校一案”制度,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行“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两个时段的托管运行模式。第一时段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第二时段以体育锻炼等活动为主,进一步健全“教会、勤练、常赛”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并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8. 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人员以本校教职工为主,以退休教师、校外辅导员、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者等社会各界热心教育事业人士为补充。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根据本校情况可采取教师错时走教、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相邻学校开展好课后服务。

9. 强化课后服务保障。教育局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在核定编制范围内,统筹管理编制,配足配齐教师,用足用好教师编制。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和教师课后服务补助标准,按照同地同策原则,与自治区保持一致。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等方式,确保经费筹措到位。教师法定工作日课后服务补助标准暂定原则上不低于60元/课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不足以按最低课时标准支付的,由师市财政予以保障。

课后服务收费要严格遵循“家长自愿、非营利性”原则,建立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工作,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各学校要建立贫困生参与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课后服务费用给予全免。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充分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纳入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相比较的统计口径,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照劳务费管理。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三)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严格全面把好质量关

10. 坚持从严审批。师市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发展,通过转型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多种方式,坚决压减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在2021年底前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教育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并对已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排查,并按新标准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对体育运动、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由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并制定审批标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审批。

11. 规范培训机构服务行为。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和应试教学,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和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2: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3点。学科类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对机构资质、教师资质、收费退费、培训内容等在办学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

12. 强化收费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送。培训机构不得通过打折、返现等方式,诱导家长超期交费,不能违反市场规律,不顾自身发展状况,盲目扩张。

13. 严控广告宣传投放。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材、教辅资料、练习册、文具、校服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4. 严厉查处违规机构。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落实“黑白名单”制度,完善长效治理机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等严重问题机构。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低下、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蔓延。

(四)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5.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坚持“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一是根据师市教育局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学常规管理,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二是规范考试管理,降低考试压力,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其他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毕业年级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坚决克服唯分数倾向。三是结合《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和兵团相关要求,把小学一年级上学期作为幼小衔接适应期,调整一年级的课程教学及管理方式,改革一年级的教学评价方式,重点聚焦教师是否熟知儿童身心发展状况和特点,课程实施是否能有效帮助儿童适应学校生活,为每名学生搭建成长适应梯度,确实减轻一年级新生和家长负担。

16.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辐射示范作用。积极推进学区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改革,常态化开展教师和管理干部跨校流动工作,加快缩小师域内、校际间教育水平差距。

17. 深化招生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考试、竞赛等成绩作为入学依据。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向团场学校倾斜,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

18. 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丰富载体,办好家长学校。加大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引导家长注重养成教育,培育良好家风,关心孩子身心健康,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树立“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理念,引导家长言传身教,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不额外增加学生家庭作业负担,实现减负“家校同步”。

三、 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对师市范围内学科类培训机构运营情况、各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调研,研判风险。召开师市“双减”工作动员部署会,制定并印发师市“双减”工作落实方案、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文件。各学校做好“双减”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制定“一校一案”和课后托管服务等方面的制度。

(二)集中整治,稳步推进。重点围绕校内作业超量超时、课后托管服务和常规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根据兵团文件要求制定并印发《第十师北屯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评估细则(试行)》《第十师北屯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细则》等。检查各学校“双减”落实情况、教学常规等工作,召开“双减”案例评选和经验交流会,推广落实“双减”工作中的典型案例。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坚持问题导向,补齐政策、制度短板漏洞,重点围绕学校作业管理、教学常规管理、课后服务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完善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常规和课后服务设施方案。

(四)强化督导,巩固提升。将“双减”工作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建立健全督导机制,开展常态化督导,跟踪“双减”工作落实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奠定良好基础。对“双减”工作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四、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任务。各部门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并落实好“双减”有关工作。各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措施。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党组织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督促和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党建工作。

(二)密切关注,做好风险隐患化解。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作预案,落实“一机构一方案”,逐一建立台账,密切关注,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机构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对确有困难的给予帮助,引导其积极转型发展,确保社会大局总体平稳。

(三)明确部门责任,形成合力。教育局要抓好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宣传、网信、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政法、公安、妇联等部门要切实按照相关规定,履职尽责,找好落实。

(四)创新管理,积极有效推广。各部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老师。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加大举报奖励力度,激励形成师生互动、家校互动、社会联动的良好氛围。坚持正面宣传引导,用好报刊、网络、电视、微信、广播等多种渠道,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双减”工作。强化网上舆情监测,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依法及时查处恶意炒作、蓄意抹黑行为。

(五)强化落实,确保工作实效。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把各部门、各学校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其评价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对观念不转变、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统筹做好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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