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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成员发生变更的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为全力做好师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登记工作,为师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更高效的注册登记服务,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力争更好地服务全师经济发展。
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制。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取消企业登记“一审一核”制,实行“审核合一”模式,指派专人负责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工作,工作人员采取视频、电话、短信等通讯方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耐心细致地帮助指导。
二是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通过抖音号、QQ群、政务服务中心公告等宣传方式,告知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办事途径,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全程网办的方式办理变更登记业务,实行登记“网上办、异地办、零见面”。
三是开展线下一站式服务。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把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注册登记工作好坏的第一标准。在不断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的同时,避免机械、盲目追求网办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死亡、“失联”等线上办理困难的,根据实际及时线下办理。
截至2022年2月1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受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咨询服务32人次,审核材料17件,办结业务8户。
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专人办、线上线下结合办和寄递办等多措并举,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师市经济发展助力。(供稿:曹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