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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22〕5号)
发布时间:2022-03-01 20:17:21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十师告字〔2022〕5号)
十师告字〔2022〕5号 2022/3/1
经第十师批准,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第十师188团2022年挂—2号 宗地总面积: 1599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北屯市复兴路以东,绿洲西街以南,华丰路以北,金辉路以西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主要用途: 仓储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仓储用地 15994 未评估地区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现状
起始价: 158.3406万元 加价幅度: 7.997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03月21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03月30日17时0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境内外的公司和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凡拖欠师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加竞买)。参加竞买需交纳不低于起始地价总价款8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买,确定中买人后,中买人应及时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确认书约定与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交保证金转为定金抵交出让金,成交总价的20%为定金,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未中买者,所交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3月01日 至 2022年03月28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3月01日 至 2022年03月28日 到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8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3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第十师188团2022年挂—2号 号地块:2022年03月21日10时00分 至 2022年03月30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
(三)我局将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17:00时,在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挂牌竞得人。
(四)竞得者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应在成交确认书中的规定支付中标确认价款,持支付的中标确认价款交款凭证,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缓缴(包括部分缓缴)中标确认价款,否则视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者如放弃竞得宗地的,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竞得者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五)本次挂牌成交总价款仅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公建配套设施费、场地通平工程费。
(六)本次挂牌竞得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者要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建设,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范围内按用地条件使用土地,不得留有后遗症。
(七)若宗地占用林地、草地,成交后由竞得人申办使用林地、草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开标二厅)
联 系 人:周凯、杨勇、秦晨
联系电话:0906-3378944(F)或3360140 0906-3905573 0906-3376910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30861701040003064
第十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