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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屯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3-29 16:37:35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环保局    浏览: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委托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北屯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拟建项目位于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建设内容:市政基础性投资项目,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电力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25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万元,占总投资的0.78%。

根据《报告表》中的评价结论,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 项目的建设、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及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扬尘应采取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栏、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机械车辆合理高效施工,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降尘措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标准。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机械冲洗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北屯市排水设施,最终排入北屯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和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弃土及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北屯市垃圾填埋场。

三、 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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