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我为群众办实事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一份信赖!

发布时间:2022-05-06 19:47:53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农业局    浏览:

近日,一位手捧“公平公正 热心为民”锦旗的群众来到第十师北屯市农业农村局,向为民维权的农业农村局党员干部表达谢意。这样感人的一幕,正是师市农业农村局“践行初心使命,为民排忧解难”的真实写照。


公平公正,热心为民

公平公正,热心为民


2022年4月12日,第十师北屯市农业农村局接到职工徐随志投诉2021年6月在辖区内某农资经销店购买一批肥料,经检测肥料有效成分不达标,向被投诉方提出赔偿要求,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师市农业农村局当即委派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核查。


经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核实情况后,第十师北屯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对调查取得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讨论,并牵头成立联合调解组。通过向双方反复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过不懈努力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投诉方补偿投诉15000元的损失。


一面小小的锦旗代表的不仅仅是群众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鞭策和激励。第十师北屯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守初心、担使命,坚持群众诉求事项“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始终站在服务群众的角度,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用心倾听群众心声,用情为民解难事办好事,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法律链接: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