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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分配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7 20:22:5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编辑:统战部    浏览:

根据《兵团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办法》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拟对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116万元作如下分配:181团296万元、184团800万元、185团1000万元、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万元(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费)。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27日—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师市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906-3183007。

监督电话:0906-3183008,12317。

通讯地址:新疆北屯市龙疆东街365号行政服务中心A428办公室。

附件: 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第十师北屯市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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