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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三个街道暨海川镇幼儿园、小学 新生招生办法(试行)

发布:教育局 时间:2022-05-27 19:13:45 浏览: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试行)》(新教规〔2020〕2号)《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1〕10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北屯市天骄街道、龙疆街道、军垦街道暨海川镇(以下简称“三街一镇”)辖区幼儿园、小学办学和录取工作秩序,坚持阳光招生、公开透明、平稳规范的工作原则,坚持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计划、区域范围、办法和结果等招生信息,进一步优化招生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的教育,确保招生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北屯市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招生计划

北屯市“三街一镇”辖区幼儿园、小学严格按照北屯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

2022年北屯市“三街一镇”幼儿园、小学学位供给计划如下:

1. 幼儿园学位原则上供给20个教学班:北屯幼儿园6个班,小红花幼儿园4个班,小红花幼儿园东园区4个班,明珠幼儿园4个班,188团幼儿园2个班。

2. 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学位供给18个教学班:北屯中学6个班、188团中学6个班、188团第二中学6个班。

二、 招生范围

1. 军烈属、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员子女;

2. 对口援疆、兵地交流、选调干部等人员子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入统的企业管理人员子女;

3. 在北屯市“三街一镇”居住的师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市单位工作人员子女;

4. 户籍在北屯市,在北屯市“三街一镇”有固定住所并缴纳社保的人员子女;

5. 在北屯市“三街一镇”内居住并缴纳师市社保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6. 地方学生按照兵地融合发展的要求,根据学位供给实际情况录取。

三、 招生办法

1. 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园、入学;

2. 大体上分片招生、就近入园、入学;

3. 创新招生形式,采取网上报名、APP系统派位,便民利民、公开公平;

4. 北屯市网上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以第二项“招生范围”的1—6条的先后顺序优先派位;

5. 超出计划数的儿童少年将分流调剂至北屯市“三街一镇”其他幼儿园、学校入园、入学。

四、 招生要求

1. 幼儿园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小学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2. 逾期报名者,将根据辖区剩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

五、 报名所需材料

军烈属、因公伤残证明;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缴费发票)、房屋租赁合同(截至报名时间租房满半年以上);家长工作单位证明;招商引资企业和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社保缴费记录;预防接种本。家长提供的报名资料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优先入学资格。

六、 其他规定

1. 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北屯市三个街道暨海川镇幼儿园、小学新生招生办法(试行)》制定招生方案和办法,并公布本单位招生电话及师市纪委、市教育局监督电话;

2. 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开展招生工作,对招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筹解决;

3. 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三不准、一禁止”规定,招生单位及工作人员不准擅自降低招生标准,严禁录取未满3周岁、6周岁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

4. 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递条子、打招呼,坚决反对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禁止说情风的干扰。师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局设立实名举报电话,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师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906-3370079

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906-337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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