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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新碳源氢科技有限公司零碳家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5-30 13:09:1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环保局    浏览:

新疆新碳源氢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新疆博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新碳源氢科技有限公司零碳家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拟建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小企业创业园2、4号厂房。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小企业创业园厂房,安装生产线用于铸铝件、冲压件及电池板组件的生产。项目建设后预计年加工电池板组件12万件,铸铝件12万件,冲压件12万件。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占总投资的8%。

根据《报告表》中的评价结论,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 项目的建设、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及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扬尘应采取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栏、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机械车辆合理高效施工,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降尘措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标准;运营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静电喷涂产生的颗粒物、喷塑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压铸产生的颗粒物、层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硅胶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喷塑工艺产生的颗粒物和VOCs通过管道收集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工艺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层压和硅胶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租用已建厂房,仅涉及设备安装,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北屯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北屯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装修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等处理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运营期主要为冲压机、剪板机、串焊机、层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单独基础或减振措施,强振动设备与管道间采用柔性连接方式;强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并采用隔声、吸音材料制作门窗、砌体等措施后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辅料废弃包装物0.5t/a;组件车间修边裁切工序废边角料(主要为废玻璃)0.336t/a;铸造冲压车间冲压机制备过程废边角料(主要为废胶)2.6t/a;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外售废品收购站,废边角料集中收集拉运至指定场所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铝灰铝(危废代码:321-024-48)0.12t/a、废气处理过程产生废过滤棉(危废代码:900-041-49)0.05t/a、废活性炭(危废代码:900-041-49)0.155t/a;设备定期维护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危废代码:900-217-08)0.5t/a等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区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进行收集、分类分区贮存,设置危险废物标志;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做好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林地手续,严格执行环评中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至最低限度。

(六)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中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加强项目运行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按时完成例行监测。

(七)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和《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2020〕688号)中相关要求,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项目建设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防范、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九)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 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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