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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至九号
发布时间:2022-09-07 17:07:50 信息来源:北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辑:第十师北屯市 浏览:
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六号
根据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蒲爱民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请辞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经2022年8月26日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通过,决定接受蒲爱民同志辞去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特此公告。
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七号
根据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彬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请辞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经2022年8月26日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通过,决定接受李彬同志辞去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的规定,其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号
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通过,决定任命:
蒲爱民同志为北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郭 庆同志为北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免去:
邹 伟同志的北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苏 宇同志的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苏 坤同志的北屯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特此公告。
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九号
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通过,任命:
芦彦利为北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特此公告。
北屯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