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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夏子街油田夏761井区侏罗系八道湾组油藏评价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9-09 18:01:5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环保局    浏览:

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公建公司):

你单位委托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夏子街油田夏761井区侏罗系八道湾组油藏评价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拟建项目位于第十师184团境内,临时占地面积为14405m2,属于未探明区域的油气勘探项目。工程建设1口评价井夏763井,地理坐标为:东经86°16′53″,北纬46°11′4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夏763井评价井1口,井型为水平井,设计井深3794m,垂深2794m,预设计水平段长1000m,采用三开井身结构,钻井周期30天。配套生活营地、放喷管线等设施。项目总投资6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9万元,占总投资的11.85%。

根据《报告表》中的评价结论,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施工方案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 项目的生产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及环保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试油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试油过程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由专用罐车拉运至乌尔禾稀油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污水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中相关标准后,全部用于回注油藏。钻井施工井场设置施工生活营地,生活污水用污水收集罐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乌尔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施工道路扬尘和钻井过程中钻机(柴油机)和发电机运转过程产生的烟气,通过运输车辆做好遮蔽、井场道路采取洒水抑尘、优选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做好施工机械的检修、维护工作等方式减轻对环境的影响;试油期井场的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钻机、柴油发电机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与隔声装置;固定强噪声源加装隔音罩,禁止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作业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钻井岩屑进入岩屑储存罐,定期委托第三方岩屑处置单位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7-2017)后综合利用。废机油、废防渗膜收集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委托相应的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就近拉运至乌尔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五)项目建设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防范、减缓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六)健全环保制度,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保养维修,确保环保设备稳定运行。

(七)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和《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2020〕688号)中相关要求,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需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 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一八四团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和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部门负责。


第十师北屯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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