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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分配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9 20:05:1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统战部 编辑:统战部 浏览:
根据《兵团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办法》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拟对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876万元作如下分配:182团1000万元、183团867万元和师市民族宗教事务局9万元(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费)。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2月9日—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师市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906-3183007。监督电话:0906-3183006,12307。通讯地址:新疆北屯市龙疆东街365号行政服务中心A426室。
附件: 关于下达 2023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第十师北屯市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师北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