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其他

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

发布: 时间:2022-12-28 13:53:33 浏览:

12月26日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 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