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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大风天气及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3-04-03 00:40:20 浏览:

春季大风天气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因素,春季也是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时期,当前已进入春季大风多发时期,风干物燥,各类火灾诱发因素明显增加,加之清明节将至,各类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群众焚香、烧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较为严峻。为切实做好大风天气及清明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积极防控一般火灾事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多措并举,突出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场所的火灾防控措施,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明确职责,突出重点。要针对大风天气和清明节期间火灾特点,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分工,组织专门力量,对公墓、陵园等祭祀场所,棉花、木材、粮食等易燃可燃物资集中的仓库、露天堆场,加油站、油库等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团场连队畜牧点,商场市场、城市综合体等公众聚集场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禁大风天烧荒、燃放爆竹等违规室外用火行为,督促单位切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二是规范管理,群防群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大风和沙尘来临前的气象预警工作,组织团场、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对辖区人员密集的棚户区、出租屋、“三合一”等场所进行大风天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二、 广泛宣传,不断提高职工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出行频繁,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和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商场市场货物大量囤积、促销活动集中等特点,积极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常识和野外用火警示。组织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消防宣传挂图,设立消防宣传点,发放消防常识宣传单,倡导文明祭扫,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使用火源,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保安及电工、电气焊等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培训,使其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切实提高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 严阵以待,全力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


各单位专兼职消防队在清明节期间要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对易发生火灾的畜牧点、祭祀密集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加强巡逻监护,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做到一旦接到报警,能够快速调动微型消防站就近扑救初起火灾,做到灭早、灭小、灭初期,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第十师公安局消防支队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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