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一、 主要职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生态环境局是师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自治区、兵团及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环保系统上下全体人员秉持“廉洁诚信、依法规范”原则,履行职责、服务企业、造福师市人民,为实现十师北屯市“天更蓝、水更清、城更静、环境更舒适”这一目标,不断提升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营造环境新优势而努力奋斗。
二、 办公地点
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405
三、 联系方式
电话:0906-3378135
四、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10:00—14:00 ; 下午16:00—20: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