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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4-28 16:40:15 浏览: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兵团和师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师市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 拟订师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推进师市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拟定师市市政公用事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特许经营、安全应急管理和物业监管。指导团场连队居住区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

3、 负责师市市容市貌和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拟订师市城市容貌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落实;负责师市对户外广告设置地点、类型的核准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师市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利用市政公用设施发布的广告)经营权的有偿出让,负责师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负责师市直管范围内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占用城市道路、公用场地许可;负责对损害师市城市环境容貌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师市景观灯饰亮化标准的制定、审批和管理工作。

4、 负责师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和规章,拟定环卫规划和行业管理标准,组织检查监督落实;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市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市容环卫管理行政许可核准审批;负责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负责辖区范围内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事项。

5、 负责市政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政建设维护养护投资计划;拟订市政设施管理制度规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道路、路灯、市政管网管线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许可。

6、 负责师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城市园林养护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小区和单位庭院的绿地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的监督管理。

7、 推进师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负责师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研究,指导师市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师市城镇管理领域违法违规的案件或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师市城镇执法活动,指导、监督师市城管执法工作,负责城管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8、 负责师市城镇管理整治工作,组织会同各团场(镇)、相关部门、街道开展城镇管理综合整治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依据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城镇管理有关行政费用的征收管理工作。

9、 负责行使师市确定的城镇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承担市容环境卫生、城镇绿化、市政管理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相关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责;负责对在城镇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的无照经营及擅自改变经营场所、随意设点经营行为的相关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0、 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想通过数学化城市管理系统对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调度、检查。

11、 全同师市财政部门提出城市管理维护费及有关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意见,监管职责内财政资金的使用。

12、 负责城市运行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师市城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师市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工作。

内设机构:综合科

局属事业单位:北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北屯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屯市市政管理处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10:00—14:00 ; 下午16:00—20: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师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六楼

联系电话:0906-3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