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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设便民早市、夜市的公告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5-15 18:26:40 浏览: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助力“地摊经济”发展,提振城市“烟火气”,结合师市实际,决定在北屯市辖区内设置便民早市、夜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早市

(一)经营地点及时间

早市设置在龙疆街道辖区博望东街花园路至林茵街北侧路段,经营时间为每日6:00至9:00,其余时间段内禁止设摊经营。如有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高考、中考等特殊情况要按要求闭市。

(二)经营范围

早市以食品(含餐饮)、农副产品(含自产自销农产品)、日常生活用品为主。

(三)交通管制路口及时间

管制路口:林茵街与花园路交叉口、花园路与绿茵路交叉口、博望东街与花园路交叉口、嘉和苑西门、百兴园东门。

管制时间:每日23:30至次日9:30,机动车辆严禁在管制时间内驶入早市、严禁在早市内停放。

二、 夜市

(一)经营地点及时间

龙疆街道:2个烧烤类夜市(戍锦商业街、三运司客运站内);1个日用百货类夜市(文化宫室外广场旗杆以南)。

军垦街道:1个烧烤类夜市(巨龙珠宝玉石城西北角夜市)。

如有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高考、中考等特殊情况要按要求闭市。

(二)经营范围

烧烤类夜市:以烧烤、轻食、饮品为主。

日用百货类夜市:以服装服饰、针织百货、小商品为主。

三、 有关要求

1. 早市、夜市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9月30日,所有摊位按照指定位置和要求摆放,做到统一整齐,严禁乱摆乱放。

2. 所有摊位均不得在经营场所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堆放杂物,自觉保持周边环境卫生;严禁设置固定设施,严禁大声叫卖或使用音响招揽顾客,噪音扰民;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市、收市,不得提前进场和拖延时间撤场。

3. 所有经营主体必须文明经商、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强买强卖,不售假冒伪劣产品,不缺斤少两。

4. 所有摊位均要服从街道办管理,自觉接受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希望各摊点经营业主自觉遵守早市、夜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特此公告。


北屯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