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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2023年中考招生录取办法

发布: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3-06-08 10:55:16 浏览:

为统筹推进师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教基〔2018〕4号)、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推进师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新兵办发〔2022〕14号)、《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20〕41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第十师北屯市2023年中考招生录取办法。

一、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师市2023年中考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中考招生工作,严格招生的范围、程序和录取办法,特成立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茂堂

副组长:黄  臣、赵月淼、孟 雷、徐金生、邓立新

成 员:王红娟、李 洁、李雪峰、张  华

二、 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原则,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科目计分+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其中“考试成绩等级”为录取门槛,“科目计分”为录取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必要条件。

1. 等级确定。北屯高级中学录取的等级确定,生物、地理、信息技术、艺术等4项考试成绩等级均为C等级(含C级)以上。北屯职业技术学校录取,不设定等级要求。

2. 科目计分。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合卷)、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体育为计分考试科目,作为高中阶段录取依据。体育科目50分,其他科目150分,满分800分,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实行开卷考试。

3. 多元录取。达到等级要求,按照录取名额划定录取分数线,在上述两项成绩的基础上,综合素质评定达到合格等级的进行录取。

(二)加分项及特殊政策

1. 加分项: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公安部授予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一等功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

(2)烈士子女加20分计入总分。

以上加分项目,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 特殊政策: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转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兵办发〔2021〕14号)要求,“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分录取”。(具体办法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加分和享受特殊政策的考生均以师市中考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

(三)录取指标分配

坚持普职并重,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当年初中学业水平报考学生数确定北屯高级中学、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指标(均计入高中阶段升学率)。

1. 北屯高级中学招生指标为740人。

第一批次录取招生指标的94%,第二批次录取招生指标的6%。

2. 北屯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指标为366人。

(四)录取顺序及人数

1. 北屯高级中学: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招生指标划定分数线录取高一新生。

(1)第一批次面向全师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由高到低录取740人的94%。

(2)第二批次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教基〔2018〕4号)文件中“向农村、团场初中和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倾斜”的政策,面向市域团场学校和偏远团场学校(即181团中学、182团中学、184团中学、184团二中、185团中学、186团中学)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其中,市域团场学校录取740人的2%,偏远团场学校录取740人的4%。

(3)第三批次为补录:按照被内高班录取的学生数,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由高到低面向师域未被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进行补录。

2. 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

根据北屯高级中学特色多元的办学要求,对高中艺体生的录取采取北屯高级中学自主招生的办法,在师市教育局的监督下,北屯高级中学继续面向十师北屯市社会自主招录体育和艺术(含美术、音乐)特长生60人。测试教师由北屯高级中学纪委现场从师市教育局建立的“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艺体测试教师库”中随机抽取,师市纪委监委、教育局、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巡视监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即组织测试,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办法见《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

3. 北屯职业技术学校:面向阿勒泰地区自主招录

三、 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

详见附件。

四、 本办法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录取部分)解释

五、 本办法2023年中考施行

附件:《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


附件


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


为落实“尚武育德,艺体启智”的特色办学理念,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加强体育、美育建设,培养优秀的体育、艺术类人才,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推进全面素质教育,促进十师体育、艺术教育事业发展,特制定《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

一、 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基本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师市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特成立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徐金生 北屯高级中学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芦国强 北屯高级中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樊江山 北屯高级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常苏坤 北屯高级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杨雪梅 北屯高级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任宏伟 北屯高级中学艺体部主任

王鲜杰 北屯高级中学教导处主任

肖艳丽 北屯高级中学教导处主任

解清波 北屯高级中学教导处主任

马 静 北屯高级中学监察科负责人

李雪峰  北屯高级中学学籍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任宏伟兼任,成员由凌峰、王明、陈英鑫组成。

三、 评委组成

师市教育局建立“第十师北屯市教育系统艺体测试教师库”。测试时,由北屯高级中学纪委随机从测试教师库中抽取考官。每个项目设五位考官。测试前,考官不得与学生见面,且必须封存手机。整个过程由师市教育局及师市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视监督。

四、 特长生招生计划

艺体特长生60人,其中体育类20人,音乐、舞蹈类20人,美术、书法类20人。

五、 特长生招生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前,逾期不予办理。

2. 报名方式: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由各学校汇总按期报送至北屯高级中学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宏伟处(邮箱:1826007110@qq.com),由任宏伟汇总《2023年高中艺体特长生报名册》及考生提供的奖状、奖牌、奖杯等扫描件或照片,于6月16日前将报师市考试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3. 报名条件和要求

(1)报名范围:第十师北屯市;

(2)每位考生仅能报考一种特长;

(3)考生需填写《特长生报名表》,提供奖状、奖牌、奖杯等扫描件或照片;

(4)学校需按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类分别填写《特长生报名花名册》,以学校为单位设置文件名。

(二)测试

1. 测试时间:6月20日

2. 测试地点:第十师北屯高级中学

3. 测试流程

(1)学生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特长生报名表》到北屯高级中学参加所报特长项目的测试。

(2)每个学生按所报项目测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项目测试,不补测、重测。

4. 测试内容

体育类特长生(100分)

(1)测试内容:①100米跑(25分);②立定跳远(25分);③800米跑(25分);④铅球(25分)

备注:身高(身高只需测量);赋分标准参照高考体育生标准执行。

音乐类(100分)

(1)测试内容:①视唱、听力模唱部分(50分);②声乐测试和器乐测试(50分)

(2)测试方法

①视唱、听力模唱部分(50分)

A.视唱乐谱(简谱、五线谱)(25分)

内容:四小节一个八度内旋律。

B.听力模唱节奏(25分)

内容:四小节节奏,评委用钢琴弹奏,考生模唱(用“哒”字音)。

②声乐测试和器乐测试(50分)

A.声乐(美声和民族唱法为主)(25分)

内容:曲目自定,考生需自备乐谱,可自带伴奏带。

B.器乐(25分)

内容:自选一首乐曲(中国、外国均可)

(3)要求

①除键盘类、西洋管弦乐器、中国民族管弦乐器外,打击乐类和其他乐器均为非考试项目。

②考生自备三份乐谱,以供评委参考。

③无听力障碍。

舞蹈类(100分)

(1)测试内容

①软开度 (40分)

A.右脚在前下竖叉 (10分)

B.左脚在前下竖叉 (10分)

C.横叉          (10分)

D.面向三点位置下腰,确保膝盖蹬直。(10分)

②技巧 (30分)

A.倒立 (10分)

B.侧手翻 (10分)

C.前桥 (10分)

③剧目:考生自选。(限2分钟以内,MP3格式,舞蹈音乐伴奏自备)(30分)

(2)要求:

考生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3cm,男生不低于170cm。

美术类(100分)

(1)测试内容 :①素描(50分);②速写(50分)

(2)测试方法

①素描(50分)

A.考生根据提供的石膏体图片,以素描写生的方法完成画面。

B.考试要求:采用横构图,物体造型完整,透视与造型准确,刻画明暗关系,限用铅笔或炭笔表现,考试结束后试题与试卷一并交回。

C.评分规则:物体造型透视占比55%;明暗关系刻画占比30%;构图占比15%。

D.考试时间:90分钟

②速写(50分)

A.考生根据提供的人物速写图片进行临摹。

B.考试要求:采用竖构图,人物完整。人物结构、比例、动态准确生动,刻画人物细节,限用铅笔或炭笔表现,考试结束后试题与试卷一并交回。

C.评分规则:人物比例动态占比50%;人物刻画占比20%;线条刻画占比15%;构图占比15%;总分100分。

D.考试时间:30分钟

(3)要求:

考生须无色盲、色弱情况。复试阶段评委将对考生进行色觉测试。如对测试有异议者需提供盖有三甲医院公章的无色盲、色弱证明。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书法类(100分)

(1)测试内容:①楷书(50分);②隶书(50分)

(2)测试方法

①楷书(50分)

A.考生根据提供的楷书碑帖图片,临摹楷书作品。

B.考试要求:楷书笔画、字形结构书写准确,考生自带毛笔、墨汁、毛毡。楷书出题范围欧阳询《九成宫醴泉铭》、颜真卿《颜勤礼碑》、柳公权《玄秘塔碑》,试卷大小为四尺三裁格子毛边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试结束后试题与试卷一并交回。

C.评分规则:字体笔画50%;字形结构50%;总分100分。

D.考试时间:30分钟

②隶书(50分)

A.考生根据提供的隶书碑帖图片,临摹隶书作品。

B.考试要求:隶书笔画、字形结构书写准确,考生自带毛笔、墨汁、毛毡。隶书出题范围汉《曹全碑》、汉《张迁碑》,试卷大小为四尺三裁格子毛边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试结束后试题与试卷一并交回。

C.评分规则:字体笔画50%;字形结构50%;总分100分。

D.考试时间:30分钟

5. 测试要求:

(1)考点设主任1名,副主任4人(兼任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书法考场负责人)

(2)每个单项测试设主考1人,考官若干,记录员1人,监督员1人。

(3)在不影响测试的情况下,考生均可监督考官、记录员的丈量和记录,记录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记录成绩。

(4)每个单项测试结束后,主考官向考生宣读成绩,考生确认自己的成绩无误后在成绩单上签字,主考官、考官分别签名。各项考试结束当天将成绩测试汇总表报师市考试服务中心。

(三)成绩计算

1. 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中考文化课成绩/中考总分*100*4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60%)+加分。

2. 艺术体育类专业加分说明:

参加考试考生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获得加分资格(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且只能加一次)。

(1)在初中阶段最近2个学年内(上年6月30日至本年7月1日为一个完整学年)代表师市参加国家、自治区、兵团体育局、兵团教育局组织的音乐、美术、舞蹈、田径、篮球、足球、冰雪速滑、乒乓球、武术等各类比赛或自治区、兵团级组织的冬、夏令营活动获得集体三等奖以上或个人项目前六名的学生(当比赛录取不足六名的,按照实际录取情况而定)。加分时需提供赛事主办方颁发的奖牌、奖状、奖杯照片或复印件,当次比赛的成绩通报,当次比赛的秩序册等原始材料。

(2)在初中阶段最近2个学年内(上年6月30日至本年7月1日为一个完整学年)参加师市音乐、美术、舞蹈、校园足球、乒乓球、篮球、田径、冰雪速滑、武术等各类比赛获得集体项目一等奖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学生。加分时需提供获得的奖牌、奖状、奖杯照片或复印件,当次比赛的成绩通报,当次比赛秩序册等原始材料。

加分详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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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项目有打破记录者,在名次基础上多加10分。

(四)录取

1. 录取条件

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的中考成绩不低于第一批次中考录取分数线的65%,且术科成绩不低于65分(百分制)。

2. 录取办法

(1)按综合成绩录取。学校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中考文化课成绩/中考总分*100*4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60%)+加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和招生计划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的学生名单由师市考试服务中心报师市招委会审核通过后,在北屯高级中学和拟录取学生就读学校进行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师市教育局:0906—3310743

北屯高级中学监察科:0906—3351828

(3)公示无异议,由北屯高级中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领取《录取通知书》时,特长生及家长与学校签订《北屯高级中学特长生协议》。

(4)特长生录取后,学校按其特长定向培养,凡不坚持专项学习和训练,或经常不能完成训练任务的,随时取消学籍。

六、 工作要求

1. 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由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办、艺体部、教导处、艺体组、监察科共同组织实施特长生招生方案。

2. 科学规范特长生招生工作,认真实施招生方案,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程序做好特长生测试工作。

七、 相关说明

1. 若教育行政部门政策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 特长生招生不收取任何测试费用;

3. 参加测试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在测试过程中,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杜绝大规模人员聚集,测试人数多时,学校将根据应急预案采取分段错时测试等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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