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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将至,这份“粽”要消费提示请收好!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6-21 18:23:33 浏览:

端午佳节将至,以粽子为主的节令食品迎来销售旺季。为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特别发布端午节消费提示。

一、 粽子选购提示

市场上销售的粽子主要分为预包装粽子和无包装新鲜粽子。选购预包装粽子时,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有破损、漏气或胀袋等现象,包装上的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名称等)是否完整齐全;而选购新鲜粽子,则需查看粽体形状是否完全,有无色变或霉点等异样。同时还须注意,新鲜粽子保质期短,建议按食用量购买。

二、 自制粽子提示

自制粽子时要注意,选用的食材必须新鲜、卫生、无异味,不要购买颜色异常鲜亮的粽叶;处理食材时要将器皿、刀具、案板等工具清洗干净,生熟食材须分开。没吃完的粽子应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取出食用前要彻底蒸煮,避免受细菌污染导致身体不适。

三、 节日食品消费提示

在购买食品时,应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以备日后合法维权。如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