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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总包代发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17 17:14:38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黄秋平    浏览:

作者:禚艺 范美琳

近日,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办法》明确,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材料一并提交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至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备案)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项目基本信息、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农民工权益救济渠道等信息。

《办法》提出,师市、团场(园区)分管领导对管辖区域内项目进行包片监管,师市、团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与在建工程项目实施挂钩包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实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存在拖欠工资的,不得为其办理相关竣工验收手续。

《办法》明确,持续推进兵团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农民工考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保证金专户资金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确保全过程有效监管,从源头上遏制欠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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