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北屯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15 18:44:17    信息来源:北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第十师北屯市    浏览:

一、 制定的必要性

房屋安全涉及民生,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实施细则》出台,旨在填补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的空白,进一步健全系统、科学的房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部门和属地的职责,理顺工作程序,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 制定依据

《北屯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以建设部2004年7月20日发布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5月24日发布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兵团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5月28日发布的《兵团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新兵办发电〔2022〕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2023年3月21日公开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部门2023年5月1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兵建发〔2023〕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三、 主要内容及说明

《北屯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共七章二十五条组成,主要包括总则、房屋安全责任主体、监督管理、房屋鉴定、房屋治理、法律责任及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部分三条,主要介绍制定“细则”的意义,依据、概念、范围和原则;

(二)第二章“房屋安全责任主体”部分两条,主要明确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租赁人的责任和义务。

(三)第三章“监督管理”部分三条,主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四)第四章“房屋鉴定”部分五条,主要明确房屋所有人是安全鉴定鉴定主体以及所有人不履行鉴定义务的代履行部门。

(五)第五章“房屋治理”部分八条,主要明确房屋所有人应按照鉴定结果治理房屋、处理突发房屋安全事件的应对措施以及拆除重建建议。

(六)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两条,主要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主体不履行义务的处理办法。

(七)第七章“附则”部分两条,明确了解释权、施行日期。


链接:关于公布《北屯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