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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结果公示(2023年第6期)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23-08-29 16:41:50 浏览: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公示(2023年第6期)中涉及我师辖区内2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北屯市刘玉蔬菜批发店经营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日,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在北屯市刘玉蔬菜批发店按规定抽取了芹菜(2023年6月2日购进),2023年7月7日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SY-J04232689)表明: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7日,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北屯市刘玉蔬菜批发店送达《检验报告》(No:SY-J04232689)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芹菜。经查,上述批次芹菜共购进50kg对外销售,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北屯市刘玉蔬菜批发店立案调查。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并张贴不合格产品芹菜的召回公告。

二、 北屯市顺昌超市经营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2日,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在北屯市顺昌超市按规定抽取了姜(2023年6月12日购进),2023年7月5日新疆西域质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SBJ23660000846530813ZX)表明:噻虫胺项目致病性微生物含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7月6日,第十师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向北屯市顺昌超市送达《检验报告》(No:SBJ23660000846530813ZX)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批次姜。经查,上述批次姜共购进3.6公斤对外销售,已全部售出。

(三)核查处置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上述批次姜非当事人生产加工,是从北屯市晓付蔬菜水果批发店购进,当事人向检查人员提供了上述批次多味姜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进货单据,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等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决定对北屯市顺昌超市免予处罚。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并张贴不合格产品姜的召回公告。


第十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