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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辖区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新规

发布时间:2023-11-13 12:52:15    信息来源:兵团日报     编辑:十师北屯市    浏览:

作者:郑娅莉

近日,兵团市场监管局印发《兵团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了兵团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事小餐饮店、小食杂店、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个体工商户等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指南》从工作依据、适用范围、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员的配备、食品安全员的职责、食品安全动态管理、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等9个方面,对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引导和规范。


《指南》提出,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明确专职食品安全员,落实岗位职责;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工作机制,由食品安全员根据风险管控清单每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各师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指南》要求,指导和督促其他类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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