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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应急罚〔2023〕5号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7 19:45:51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应急管理局 浏览:
处罚决定文号 | (十师)应急罚〔2023〕9-2号 |
处罚名称 | 新疆海川麦客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案 |
处罚类别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
违法事实 | 2023年9月1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应急管理局配合兵团应急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应急管理局对新疆海川麦客面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交叉互检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和隐患:1.公司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和有效管控;2.安全风险辨识未认真落实,公司存在的风险隐患未辨识齐全,如配电箱接地线断开等问题未及时发现。 |
处罚依据 |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拟对该单位作出人民币20000元整(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疆海川麦客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5099181314Q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江献民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10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