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第十师北屯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现税务局统一征收
发布时间:2024-01-04 10:57:05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残联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力量,落实好部门责任,切实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近日,经师市领导安排,师市残联、师市财政局、北屯市税务局共同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财非税〔2016〕2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自2024年起,师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北屯市税务局统一负责组织征收,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收尽收。师市残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核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