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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维修备案公示(12.29-1.5))

发布时间:2024-01-08 13:20:45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交通运输局    浏览:

1. 北屯市凡越恒运道路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办理新H31211道路运输证(普货)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经审查,该公司申请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办理道路运输证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

附件:第十师交通运输局法人行政许可信息 (1.1-1.5)


2.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2023年12月25日经投诉崔金建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新HT9028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执法人员据调查发现,存在崔金建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新HT9028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事实,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附件:第十师交通运输局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12.29-1.5)


3.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2024年1月5日,办证业务大厅工作人员发现新疆海月国际旅客运输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运输车辆新H15987(蓝)、新H20578(蓝)从事运输车辆营运,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度审验。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附件:第十师交通运输局法人行政处罚信息(1.1-1.5)


4. 收到北屯市聚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出汽车维修经营首次备案申请、新疆华泰鹰眼烽火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变更备案申请。经审核,两家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现予以备案公示。

附件:第十师交通运输局汽车维修,托运部及汽车租赁备案表(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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