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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第十师一八三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 12:58:3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183团 浏览:
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现对第十师一八三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栾雪辉 团镇党委书记、政委
崔 勇 团镇党委副书记、团长
副组长:苗得雨 团镇党委常委、副团长
成 员:罗雪忆 团党政办公室
刘才秀 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鞠艳莉 团党建工作办公室
丁 玲 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李 梅 团财政所
胡 波 团武装部
夏凯凯 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李金华 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赵永梅 团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王炳全 团国土资源分局
张海清 阿克塔拉派出所
张 剑 团医院
魏 翔 团五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
陈永军 团七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
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简称“河长办”),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才秀,副主任:夏凯凯,成员:高山。
河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整理河长制工作台账、管理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河长制工作履职、组织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推进河湖岸线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负责指导对河长和成员单位责任人的考核。负责研究提出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初步意见,专题上报党委会审定。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河湖重点生态区相关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监管和推进涉水交通运输的整治防治,组织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湖水工程建设等。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河长制工作履职、组织联合执法工作。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整理河长制工作台账、管理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工作。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保护和建设,推进河湖岸线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党政办公室:负责河湖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志愿队伍开展各项护河(湖)、
清河(湖)行动等志愿活动。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文体广电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河湖保护治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财政所:负责统筹整合资金,落实河湖保护管理所需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管理。
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协助河湖治理项目单位做好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权登记和用地保障工作。
城镇管理服务中心: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监督。负责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由建设系统管理的水域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积极参与地区重点流域水污染同治工作,开展团场辖区陆域范围沿河沿湖工业企业环保执法检查。
五连:负责额尔齐斯河总干枢纽防洪堤段及新屯水库的河湖长制工作,负责河道日常巡查、保洁及管护任务。
七连:负责得仁水库、阿克达拉水库河湖长制工作,负责水库日常巡查、保洁及管护任务。
一八三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