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第十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3 12:25:1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生态环境局    浏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1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06-3378135        传真:0906-3378135

通讯地址:新疆北屯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2号综合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夏子街油田夏48区块三叠系百口泉组油藏评价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184团团场西南约13.5km处,属于未探明区域的油气勘探项目。该工程部署评价井2口(夏074X、夏077),钻井总进尺3580m,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地理坐标为:夏074X井东经86°17′16.864″,北纬46°9′42.838″,夏077井东经86°17′35.264″,北纬46°9′26.110″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该工程部署评价井2口(夏074X、夏077),井型均为水平井,单井钻进进尺1790m,钻井总进尺3580m,均采用二开井身结构。项目建设标准井场,建设生活营地、放喷管线等配套设施。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试油结束后进行场地恢复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柴油机及发电机燃料燃烧烟气采取“施工期间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等措施;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施工扬尘采取“运输车辆应低速慢行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控制车速、对易起尘物料进行遮盖”等措施;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量不稳定,无法进行回收利用,经排气管线燃烧后排放,定期检查燃烧设备,加强燃烧设备的运营维护,确保伴生气充分燃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试油期加强采出液储罐管理、装卸必须采取密闭装载方式,尽可能减少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产生。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钻井期钻井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试油过程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水由专用罐车拉运至乌尔禾稀油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的相关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生活污水钻井施工井场设置施工生活营地,生活营地内设置1座临时防渗收集池(收集池容积约90m3),用于收集和暂存,委托清运至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污水处理厂,临时防渗收集池占地及时清理并恢复原貌、防渗膜回收。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等措施,需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一开~二开钻井过程均使用水基钻井液,钻井时井筒返排的钻井液及岩屑经不落地设备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置,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专用方罐,委托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处置,处理后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期机械设备保养、维修产生的废油、含油废弃物以及废防渗膜属于危险废物(HW08类危险废物,其中废油的废物代码:900-214-08,含油废弃物和废防渗膜的废物代码:900-249-08),危险特性为毒性和易燃性。废油集中收集至废油罐存于危废暂存间,钻井结束后与含油废弃物、废防渗膜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2

北屯市屯源商贸有限公司废旧电池收贮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北屯镇西北路1109号。该项目租赁新疆翔丰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废旧电池收储中心,厂房建筑面积300m2。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6′16.792″,北纬47°22′16.932″,项目区北侧为道路,南侧、东侧和西侧为空地。

北屯市屯源商贸有限公司

北屯市绿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新疆翔丰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设废旧电池收储中心,厂房建筑面积300m2,该项目收集转运废铅蓄电池10000t/a,贮存规模200t。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及机械尾气,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采取洒水、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车辆不要装载过满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废铅蓄电池收储过程产生的硫酸雾,经风机抽至碱洗塔(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硫酸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5mg/m3,排放速率1.5kg/h)。未被收集的硫酸雾无组织排放,厂界硫酸雾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1.2mg/m3)。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排水管网,最终进入北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影响。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物料运输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择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定期保养,维持其低噪声水平;安装基座减震设施;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作业;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减轻车辆运输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关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源噪声源主要为风机、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并设置限速标志。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按照环评落实好固废收集、综合利用及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全部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埋;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碱洗塔底泥,碱洗塔底泥收集后出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拖把和抹布(HW49,900-041-49)、废密封桶(HW49,900-041-49)等危险废物均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