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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 时间:2024-04-01 16:37:31 浏览:

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督促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师市党委报告。

(五)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师市党委反映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情况。

(六)配合师市有关部门抓好师市直属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八)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九)领导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

(十一)领导师市直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对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抓好培训计划的落实工作。

(十三)负责师市直属机关民兵武装工作。

(十四)完成师市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工委设师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师市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师市纪委监委、师市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10:00—14:00 ; 下午16:00—20: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A527室。


联系方式:0906-337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