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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0)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2 19:11:23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生态环境局 浏览:
根据《第十师北屯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师市第一轮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30)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 整改任务
屯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2号脱硫出口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数据工控机上传至数采仪数据分别滞后30分钟、13分钟,1号脱硫出口烟尘分析仪光透镜损坏后,颗粒物数据基本保持定值,企业未进行报告、标记和维修,上传数据失真。
二、 整改时限
2024年1月31日前。
三、 整改目标
企业自动在线正常稳定运行,上传数据真实准确,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标记工作。
四、 整改措施
1. 屯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3台数采仪的更换工作。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烟尘分析仪的更换工作。
2. 师市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赴企业开展执法帮扶指导,开展相关技术规范的培训。
3. 屯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自动在线监测运维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五、 完成情况
1. 屯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8日更换了3台数采仪;2023年10月1日更换了烟尘分析仪检测室。
2. 师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年12月对企业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并进行指导帮扶。
3. 屯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制定了自动在线监测运维管理制度并上墙。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906-3378113。
联系地址:第十师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4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