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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废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16:40:1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交通运输局 浏览:
因谭显龙存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新疆北屯垦区公安局北垦公(交)行罚决字【2024】6680002900002792号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现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部2021年第15号令)第三十九条二项之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二)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作废其从业资格证。
特此公告。
具体情况见附件。
第十师交通运输局
2024年04月07日
附件:
序号 | 姓名 | 资格证号 | 从业类别 | 撤销时间 | 原因 |
1 | 谭显龙 | 65262319******5112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 2024年4月7日 | 有饮酒后驾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