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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有效期评估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2 19:29:14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人社局    浏览: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兵团职业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有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4〕55号)要求,第十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估组对师属备案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了有效期评估工作。根据评估分值确定第十师北屯职业技术学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评估等级为“良好”。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4月23日-4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受理电话:0906-3905712。


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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